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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职责
 

研通字〔2014〕3号

 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《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》(教研〔2013〕1号)、《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学位〔2014〕3号)等文件精神,规范课程管理,提高教学水平,确保培养质量,特制定研究生任课教师职责。

一、任课教师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感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做研究生的良师益友,以身作则,教书育人,切实贯彻“严谨治学、严肃学风、严明纪律”的原则。

二、开设研究生课程或变动课程名称、内容及任课教师,均需填写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开设研究生课程审批表》,经培养单位审核后,于每学期结束前将审批表与《教学大纲》,交研究生处审批,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课。

三、根据课程的教学内容、目的、要求和拟选课者的知识背景确定教学要点、方式、方法,认真备课,提前做好教材和参考资料的准备工作。

四、依据教学任务、课程表、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,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,不得提前结束课程,不得随意调课。如工作原因确需调课,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填写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申请表》报培养单位、研究生处审批,并及时通知学生。

五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根据研究生选课人员名单,严格考勤,认真记录,并将旷课情况及时通知研究生处。

六、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课,不得迟到,不得提前下课。

七、积极研究和改革教学方法,注意因材施教,提高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。根据每次授课的内容和特点,选择适当的授课方式、方法,合理安排课内的教学活动。

八、课程内容应重点突出,反应学科发展前沿。在教授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,让研究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。

九、研究生课程(公共必修课除外)一般不组织统一考试,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。考试前一个月将试题及标准答案交研究生处(纸质和电子版)审核、备查。

十、试题应难易合理、题量恰当,能考核研究生的真实水平,且能拉开考分档次。

十一、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,注意试题保密,合理安排考场,严肃考场纪律。

    十二、考试结束后应及时阅卷,严肃评分,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在规定时间登录成绩,并在下学期第二周前将任课教师签名的“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”一式两份分别送研究生处及研究生培养单位;公共课程的试题及答卷交由研究生处,其余课程的试卷及答卷交由各培养单位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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