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处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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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
 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,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,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,现决定开展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2015学年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;

2.2016年3月23日前提出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;

3.2013、2014学年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,如确属优秀且未曾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,经校外3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,也可参评。

二、评选原则与标准

按照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》(仲学位字〔2014〕7号)的原则与标准执行。

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度学位论文总数的20%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1.论文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,所在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初选,按评选标准严格把关,逐项进行审核。推荐名单按论文的优秀程度排序,报送研究生处。

2.研究生处组织匿名送审,匿名评分均在85分以上的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将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。

3.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。任何部门或个人,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、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处提出异议。公示无异议后,评审结果报校学位委主席批准。

四、报送材料

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。报送材料包括:

1.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(附件1),纸质表和电子表各1份,按学位论文评定优秀程度排序。

2.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(附件2),纸质表和电子表1份;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声明(附件3)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,纸质表1份,按汇总表顺序排列。

3.学位论文电子版(论文全部内容按匿名评阅要求处理,即删除所有涉及作者和导师内容、致谢、论文发表情况等,pdf格式,以“作者+论文题目”命名)及评审费。

六、其它事项

1、对获得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,学校将给予表彰。

2、对已获奖的论文,如发现有剽窃、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问题,一经查实,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对其作者和导师的表彰,并予以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从重惩处。

研究生处

2016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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